当前,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基层法院在参加社会治理时,迫切需要将互联网和法治思维深度融合,注重开放共治、联动共享、整体共赢,促进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实现法治引领和互联网及大数据推动保障功能并举,以促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以“互联网+法治”思维,提高多元解纷效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人民法院推动社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创新的重要途径。而通过互联网技术构建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既可以使群众少跑腿、多受益,又可以整合调解组织、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等各类社会资源,构建在线调解智库,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有效衔接,打破时间、空间上的壁垒,提高多元解纷效率和效果。2016年,我院建立了互联网在线调解平台,并与辖区镇(街)司法所、村(居)委会、工商分局、住建委、劳动仲裁院等建立了线上诉调对接机制,突出平台共享,扩大宣传推广,目前已有法官、人民调解员等百余人注册。通过该平台,法官可以针对身体不便、路途遥远等各类有需求的当事人开展远程视频调解和释明、在线司法确认、网络电子送达,联动开展调解或对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远程指导,并提供同类案例的庭审视频和生效裁判文书等资源,实现了“法官-当事人-人民调解员”之间的多方联动以及调解员资源、案例资源等互通共享。
以“互联网+法治”思维,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互联网时代下的社会治理,更加注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的运用,以推动纠纷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测、预警、预防转变。要加强对法院审判信息管理系统的智能化运用,通过对司法大数据的分析、处理、挖掘和自动关联等,既为社会治理提供参谋建议,又为法官办案提供类案指导。例如,对同类刑事案件的案发时间、地点、犯罪手段等进行信息关联,发现犯罪规律或趋势,加大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有针对性地预防和减少同类或同地区犯罪;在立案时对当事人信息进行自动关联,提前发现其他涉案信息,甄别重复诉讼、虚假诉讼等。要加强对信访投诉大数据的运用,对政法民生热线、网上投诉等来信来访进行智能数据分析,从信访的热点中找短板,从群众的痛点中找药方,有针对性地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点,通过系统智能提示,时时监控,步步留痕,规范审判执行行为。
以“互联网+法治”思维,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依托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互联网拍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提高执行效能,是破解执行难题的重要手段。当前,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金融及其监管机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之间的联动执行机制和联合惩戒,打破各种利益固化的体制壁垒,统筹有关地方、部门、行业和互联网资源力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多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共享和执行查控平台,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诚信体系,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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